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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政府採購爭議案件處理深獲當事人肯定


為精進政府採購爭議處理業務之服務品質,工程會已持續多年對當事人進行政府採購爭議處理業務滿意度之調查,103年度之問卷調查內容主要仍就「案件辦理時程」、「委員專業度」、「會議調查事實與證據是否詳盡」、「會議時間滿意度」及「申訴會總體評價」等項目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各項目調查結果之滿意度百分比雖略有消長,但整體觀察,當事人對於工程會爭議案件處理之滿意度仍為肯定。

在問卷調查項目「案件辦理時程」中,申訴與調解案之滿意度百分比逐年提昇,顯示行政部門內部流程控管機制得當,得以快速解決採購爭議案件。在「委員專業度」項目部分,不論申訴或調解案,其滿意度均高達92%以上,可見爭議處理業務在專業性部分亦獲得當事人高度肯定。至於「申訴會整體評價」部分,103年之調查結果,申訴案部分為92%,調解案部分為89%,與往年相較並無顯著之差異。

此外,當事人向工程會申請調解之原因,名列前3順位之選項分別為「較為公正」、「較為便捷迅速」及「較為經濟」,此亦反映當事人選擇履約爭議處理機制時,仍以公正、便捷及訴訟經濟為主要考量。整體來說,103年度之問卷樣本總量較102年增加274份,調查統計之結果亦更為客觀,為了解外界對工程會處理政府採購爭議業務的反應與評價,該項問卷調查工作仍將持續推動,當事人之相關意見亦將作為工程會政府採購爭議處理業務改進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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